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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稿时间:2010-5-12 11:48:44 【作 者:执法大队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官曈 【稿件来源:楚雄市农业局 【审核发布:官曈
  为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楚雄市农业局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州农业局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制定方案。根据上级要求,农业局制定了《楚雄市农业局开展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报告》(楚农报〔2010〕3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局法规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检测站相关人员组成的“楚雄市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突出重点。楚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认真开展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生产环节大排查,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指导监管对象建立健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完善生产管理档案,并与农资经营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人,杜绝禁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楚雄市农产品检测站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抽查,加强农产品抽样检测力度,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和基地准出管理。
  四、完善应急机制。按照《楚雄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早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能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五、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每周一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上报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整治的进展情况。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对因瞒报、谎报或延报,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社会重大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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